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皖发〔2009〕28号)
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成立以来,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老同志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在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与和谐安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认识
(一)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视教育培养下一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关系我们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二)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和宝贵财富。广大老同志坚定的理想信念、丰富的智慧经验、崇高的精神风尚、优良的传统作风,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具有极大的说服力、亲和力和影响力;“五老”队伍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方面的独特优 势,对教育培养青少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广大老同志继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好主题,各级关工委是广大老同志继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好载体。
(三) 安徽是人口大省,青少年人数众多,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从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认真总结近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深刻把握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律,重视关工委组织建设,发挥关工委组织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把关心下一代这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全省发展大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作用
(四) 关工委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省关工委与各地、各部门关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地、各部门关工委工作的开展。
(五) 各级关工委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广大老同志的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青少年,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青少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青少年。
要大力开展法制、科技、健康、家庭等教育活动及其他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本领。积极参与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活动空间。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爱护青少年,特别是他们中的特殊群体,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帮教失足、失范青少年,开展济困助学活动,努力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督,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高等院校关工委要在校党委领导下,配合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支持关工委组织建设
(六) 注重动员和吸收那些热爱青少年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条件好、刚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关工委组成人员,由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批准。关工委领导机构成员变动后,要及时调整补充,形成正常的更替机制。
(七)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机关、团体、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成立关工委组织,行政村、社区以及小学等基层单位可以成立关工委或关工小组。已经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地方和单位,要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
(八) 按照“自愿参加、量力而行、发挥所长、就近就地”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更多的老同志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建成能够坚持参加日常活动的“五老”骨干队伍、能够踊跃参加单项活动的积极分子队伍和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广大老同志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心情愉快、身体健康。
(九) 关工委组织在农村以乡镇和行政村、在城市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关工先进村(社区)、创建乡镇(街道)五好关工委的“双创建”活动,是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载体,有关方面要大力支持,关工委要精心组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努力使其成为安徽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
(十) 选配有较强办事能力、有良好服务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或兼任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在编公务员的,其职级调整、学习培训、工资待遇等应与党政机关公务员一致。其他工作人员依照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管理。
(十一) 各级关工委组织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特点、经验和规律的研究总结,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多办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好事实事,不断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十二)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要及时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关工委工作。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关心重视关工委工作,参加关工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积极改善关工委办公条件,妥善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交通通讯、活动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关工委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要在健康、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
(十三) 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工委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鼓励支持老同志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部门要创造条件,支持关工委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总结推广“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关工委的协调配合。各级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
2009年10月26日